內部稽核組織運作
§ 內部稽核組織:
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內部稽核單位,並依公司規模、業務情況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,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。
§ 內部稽核目的
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內部稽核制度及稽核計劃執行稽核作業,以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之營運狀況,並適時提供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得以持續有效。
§ 內部稽核職責
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及誠信原則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確實執行其職務,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。
定期向各監察人報告稽核業務外,稽核主管並列席董事會報告。
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,立即作成報告呈核,並通知各監察人及獨立董事(設有審計委員會者,亦一併通知)。
持續進修並參加證期局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,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。
§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
本公司有關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皆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的相關規範先提報審計委員會通過,並應提報董事會決議或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。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
一、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:
1. 稽核主管於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呈核董事長後,每月透過電子郵件送各獨立董事查閱,並列席董事會提出稽核業務報告,各獨立董事適時掌握公司內部稽核情況。
2. 會計師就公司之查核結果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,向獨立董事提出報告,獨立董事倘有任何疑問能即時提出並獲得回覆。
二、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之紀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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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對象 |
性質 |
溝通主題 |
提出建議 |
公司執行結果 |
||
獨立董事 |
會計師 |
內部稽核 |
|||||
113.03.12 |
V |
|
V |
董事會 |
內部稽核報告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03.12 |
V |
V |
|
溝通函 |
完成階段治理單位溝通函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05.10 |
V |
|
V |
董事會 |
內部稽核報告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08.09 |
V |
|
V |
董事會 |
內部稽核報告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12.20 |
V |
|
V |
董事會 |
內部稽核報告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12.20 |
V |
V |
|
溝通函 |
規劃階段治理單位溝通函 |
無意見 |
無 |
113.12.20 | V | V | V | 視訊會議 | 審計品質指標 | 無意見 | 無 |